当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是一起震惊全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其始末可以归纳如下:
一、事件背景
时间:2008年
涉及企业:主要是石家庄三鹿集团,但后续发现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多个乳制品厂家也存在问题。
二、事件爆发
发现:2008年9月,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出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症状: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被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
影响范围:根据公布数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咨询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另截至到9月25日,香港有5人、澳门有1人确诊患病。
三、事件处理
政府行动: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事件迅速恶化。
中国国务院启动了国家安全事故的I级响应机制,即按照最高级别、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来处置三鹿奶粉三聚氰胺污染事件。
司法判决: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其他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四、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
小农散养的奶源供应方式与现代化企业规模生产严重不适应,导致一些个体经营者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少数奶站经营者利欲熏心、违法犯罪,为追求利润向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
三鹿集团见利忘义、故意隐瞒真相,在明知所产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后,不但不禁止问题产品出厂,而且继续生产和销售。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原料奶收购环节失控,免检产品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招牌为三鹿集团脱离监管撑起保护伞。
社会监督软弱无力,一些人对不法分子在原料奶中添加有害物质知情不举、听之任之。
政府处置不力、报告不及时,错失问题处理的最佳时机。
五、事件影响
社会影响:三聚氰胺事件在社会上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给无数的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让民众对食品安全失去了信心和信任。
行业影响:事件重创了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同时,也让民众对国产奶粉失去了信心和信任,外国品牌的奶粉逐渐在我国抢占了市场。
监管加强:事件后,国家相关的监管部门将婴幼儿奶粉列入到重点检查名单中,并在2011年颁布了新的国标,对奶粉的安全性和营养性指标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六、后续发展
受害者现状:据后续报道,因三鹿奶粉受害的婴幼儿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如矮小、发育不良、尿频、抵抗力低下等。
企业责任人减刑:田文华在入狱期间多次获得减刑,预计将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出狱。
综上所述,三聚氰胺事件是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其发生的原因复杂多样,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
事件的处理和后续发展也反映了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努力和进步。